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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》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7-07-19 浏览量:28362

各检查组:

为加强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建设,保证检查工作廉洁公正,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(修订)》(会协[2013]42号)有关规定,我会制定了《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》,现予印发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省注协监督举报联系方式:

举报电话:0351-4086326;

举报邮箱:shxzhx@163.co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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